1、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草拟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负责草拟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3、初审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置、命名、改建、撤销及调整等工作。
4、监督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对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
5、负责草拟中央、省、市财政和学校等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全校实验室用房的规划、分配和调整,实验室用房改建计划初审,协助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7、组织并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实验教学平台(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
8、负责实验室数据库建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实验室评估体系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10、协助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调整、培训等工作。
11、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做好实验用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1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3、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